[音乐杂谈] 燕乐(古代音乐乐名知识)
·燕乐 u即宴乐、樵乐。周代的“燕乐”用于讌享宾客,亦称 房中乐。燕乐一辞初见于《周礼·春官》:“磬师:掌教击磬…… 教缦乐燕乐之钟磬。”先秦燕乐的涵义,略同东汉以后的食举乐。后世的“燕乐”概念兼表宴饮、游乐及一般欣赏活动,概括了宫廷中使用俗乐的一切用途。实为一种泛称。v隋、唐燕乐和宋燕乐,均为广义的“燕乐”,是宫廷中解用俗乐的总称。杜佑《通典》卷一四六“坐、立部伎”篇,将唐初九部、十部乐及坐、立部伎统名“燕乐”,即此。沈括《梦溪笔谈》:“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为燕乐”,则指宫廷中所用的“燕乐”系与“雅乐”相衬而言,并指出燕乐为汉族俗乐(“清乐”之主体)与境内各民族及外来俗乐(“胡部”)之总称。
隋、唐燕乐的分部乐伎对照列表如下:
时
代
隋
唐
传入中原
的时期
(公元)
开皇初
(581后)
大业中
(605-618)
武德初
(618后)
贞观十六年
(642)
总称
七部乐
九部乐
九部乐
十部乐
分
部
乐
伎
清 商 伎
国 伎
龟 兹 伎
安 国 伎
天 竺 伎
高 丽 伎
文 康 伎
清 乐
西 凉
龟 兹
疏 勤
康 国
安 国
天 竺
高 丽
礼 毕
燕 乐 伎
清 商 伎
西 凉 伎
龟 兹 伎
疏 勤 伎
康 国 伎
安 国 伎
天 竺 伎
高 丽 伎
(礼 毕)
燕 乐
清 商
西 凉
高 昌
龟 兹
疏 勤
康 国
安 国
天 竺
高 丽
▽(创作)
▽(原有)
▽386
▽约520
▽384
▽436
▽568
▽436
▽346-353
▽346前
▽(创作)
表中“▽ ”表示南北朝时代已有的乐部。
宋教坊“燕乐”分为四部:大曲部、法曲部、龟兹部、鼓笛部。唐九部、十部乐中狭义的“燕乐”(见w义)经五代战乱辗转人辽,成为辽国“大乐”。北宋教坊“燕乐”于靖康(公元1127年)后入金,称为“散乐”。辽、金以“大乐”、“散乐”与本民族、其它民族之乐合称“燕乐”。唐、宋两代以外的各代“燕乐”,均据民间俗乐的流变情况而有异同,但一般仍为宫廷所用俗乐之总称。w唐九部、十部乐中第一部的“燕乐”,是狭义的燕乐。武德初的不可考。贞观中以作于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的《景云乐》为代表。《旧唐书·音乐志》载:“张文收采朱雁天马之义制《景云河清歌》,名日‘讌乐’,奏之管弦,为诸乐之首,元会第一奏者是也。”张文收所作“该乐四部”,除《景云乐》外,为《庆善乐》、《破阵乐》、《承天乐》。这种“燕乐”一般用于比较庄重的场合,所用乐器及其风格略同西凉乐。后入坐部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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