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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杂谈] 简明音乐史二

时间:2015-04-20  2015-04-20  音乐杂谈  手机阅读
第四章中世纪的音乐
     
     一、基督教与中世纪的音乐
     
     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的权力高于国家和其它社会集团。当时,一切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各种艺术以及哲学在内的各方面都要为教会服务,因此中世纪的音乐借助于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寻常的发展。可以说从音乐的全部理论到记谱法,从合唱、合奏到键盘乐器的兴起及教学,无一不是与中世纪的教会休戚相关的。今天的交响乐和歌剧虽然在内容上绝大部分是描写世俗的,但它们与中世纪的教会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教会音乐,最初是原封不动地采用了从犹太王国传来的形式,即歌唱圣诗、朗诵圣经,是纯粹的声乐。宗教音乐历来以声乐为主,这是因为声乐有歌词。与此相反,器乐主要是作为世俗音乐而得以发展起来的。
     
     从原始的单音音乐过渡到复调音乐,是中世纪音乐的重要特征。此外,中世纪音乐在理论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对位法和线谱记谱法。乐器的发明与制作也有了不小的进展,长号、小号和圆号等乐器在当时已广为流行,弓弦乐器(如维奥尔琴)也有了普遍的应用。
     
     二、罗马风格
     
     “罗马风格”一词来源于当时的建筑用语。罗马式音乐是世界艺术史上最伟大的纪念碑式的遗产之一。这种音乐既无和声也无伴奏,它的特征是以齐唱形式为主,通过教堂天井的回音而产生庄严的和声感,其纯朴、清丽的宗教感情与罗马风格的教堂建筑如出一辙。罗马式音乐是中世纪时期的重要音乐形式之一,其代表当首推格雷戈里圣咏(GregorianChant)——一种典型的天主教音乐,它是纯粹的单旋律歌唱。在漫长的中世纪里,格雷戈里圣咏对音乐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格雷戈里圣咏中,已经有了多利亚调式、弗利几亚调式、里第亚调式、混合里第亚调式等四种教会调式及其变格调式。到了十六世纪,出现了爱奥尼亚调式及多利亚调式,进而演变成今日的大、小调音阶。格雷戈里一世时代,曾在罗马设立过称为“歌唱班”的教授圣咏的学校,这可谓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之一了。安普罗修斯(Ambrosius,340-397)圣咏则收集了在教会中所唱的歌曲,并为教会音乐制定了由七音组成的四种教会调式音阶,还创造了对唱等形式。在圣咏中,歌词极为完美地与语言的语势、声调高低和节奏关系结合在一起,它们把宗教感情表达得尽善尽美,可以作为这一时代音乐艺术的总结。
     
     三、中世纪的世俗音乐
     
     中世纪的音乐是以宗教音乐为主的,当时的音乐活动也只局限于在教堂的范围内,而民间流行的世俗音乐是被禁止的。虽然如此,在民间仍有许多流浪歌手和游吟诗人。这些穷困的、社会地位极低的民间艺术家们对于宗教音乐对音乐艺术的桎梏十分不满,他们利用各种方式在民间广泛传播世俗音乐。这种音乐(包括赞美诗、爱情歌曲、牧歌和讽刺歌曲)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较接近民风世俗,充满着民间的感情。这种民间的世俗音乐在当时已开始酝酿成为一种潜在的音乐潮流,到“文艺复兴”时期,这种音乐潮流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与转变,逐步取代宗教音乐而成为音乐艺术的主流。
     
     第五章文艺复兴前及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
     
     从十一世纪末到十三世纪末,欧洲发生了十字军东征事件。这一历史事件对于东西方文化交流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在音乐方面则表现为游吟诗人、游吟歌手、抒情歌手等人物的出现。他们使用的是类似竖琴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内的乐器,他们的演唱涉及情歌、叙事诗式的故事、自然的赞美诗以及宗教和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从十三世纪中后期到十四世纪,哥特风格的艺术在北欧悄然兴起,并明显地表现于建筑方面。在音乐中,哥特风格虽然没有形成代表一个时代的形式,但在起始于奥干努姆(Organum)的复调形式中,却相当明确地表现出哥特风格的特征。在十三世纪的经文歌中,除了庄严的格雷戈里圣咏的固定旋律外,还有采用舞蹈和爱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歌词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
     
     十四世纪下半叶,欧洲的社会意识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些先进的、具有推动意义的新思想酝酿并逐渐传播开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即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主张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宰而并非是神。颂扬人类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人类的智慧,相信人的力量能战胜一切。提倡人性,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在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和推动下,欧洲发生了一场涉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深刻的变革——“文艺复兴”运动。继文学、美术等文艺形式之后,音乐也进入了“复兴”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世俗音乐越来越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音乐作品中对于人的内心世界以及自然美的描写变得十分突出,以此形成了全新的音乐风格,并产生了众多的器乐体裁和歌剧形式。一些富有个性的作曲家如帕勒斯蒂里那、拉索、兰迪诺、杜法伊和蒙特威尔第等人进行着卓越的音乐活动。他们的创作充满着新音乐的倾向,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在这个时期里,音乐艺术是全面发展的,当时的复调音乐在十六世纪已发展到黄金时代。音乐理论在这时期也趋向成熟:大小调的调性体系已基本确立;和声的功能体系也正在萌芽和发展中;记谱法已由字母法和符号法转为二线谱、四线谱直至五线谱;对位法的应用也已到了十分丰富的程度。这一时期中,器乐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烈;乐器的发展也逐步加快了步伐。当时的古提琴、短号、小号、长号、管风琴和琉特琴等乐器都已活跃在音乐舞台上,而文艺复兴后期小提琴和古钢琴的出现,更使音乐艺术增添了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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