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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4-13  2015-04-13  行业动态  手机阅读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3】20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中国梦”校园主题文化建设,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和活动,激发中小学生为圆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4周年,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主人公精神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四、作品形式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朗诵和绘画、书法。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学校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此项活动的开展。

  (二)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确保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校园网等各种资源,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奖励办法。本次活动省教育厅将在各地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分别组织节目(录像)和作品评选,并从中选择优秀节目和作品在安徽教育网上进行网络展示。

  活动将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等四类奖项。

  (五)节目报送。声乐、校园剧、绘画、书法等将从市第四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参赛作品中选报。器乐、舞蹈、朗诵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自行评选推荐上报,市管学校直接上报,(节目报送要求见附件)报送至市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市广电中心A座1316室)汪老师,联系电话:63505200,邮箱:WGX2622684@sina.com

  上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节目要求和作品要求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一、节目要求

  1、声乐节目

  合 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形式不限,必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三、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在校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组为普通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和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

  四、报送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所学校。

  2、节目用光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需分盘单独刻录,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中的内容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上报,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再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报送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画册或用于宣传展览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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