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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文化产业集聚区切忌一具空壳

时间:2015-04-13  2015-04-13  行业动态  手机阅读
    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一定要合理布局、控制总量、突出特色,严格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同质化竞争。要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统筹规划,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明确发展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本报记者 原琳 刘妮丽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指引下,全国各地的文化产业园区迅速发展。然而,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全国超过2500家的文化产业园区中,有70%以上处于亏损状态,真正盈利的不超过10%;而业内专家也指出,国内真正称得上“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园区不到5%。园区在发展过程中显现出的同质化、地产化、单一化、空壳化等系列问题值得深思。
  
       盲目效仿 一哄而上
  
       北京及国内文化产业集聚区形成于北京798艺术区(以下简称“798”)等需要转型的老旧工厂。当时转型成功的以798为代表的艺术家集聚区,开创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先河。自2007年开始,朝阳区又不断涌现出几个文化产业集聚区,同样以老旧工厂为基础改造,却有别于798,定位为文化、传媒的发展主题。此后,北京便逐步形成了以朝阳区为发源地,并迅速发展壮大的近30家文化产业集聚区,走在了全国前列。
  
       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国各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展开布局,目前已超过2500家。
  
       由于北京文化产业集聚区的龙头效应,一时间各地纷纷仿效。“近些年,国内一些省会城市甚至地级市依托老旧工厂,或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厂房,盲目效仿北京某些成功案例,投巨资建创意产业集聚区。” 718传媒文化创意园营销总监杜建峰介绍说:“我经常接待这样的外埠考察团来京学习、取经。但我个人一直强调,要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历史渊源挖掘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每个老工厂都有它的历史和灵魂,不是是个工厂就可以改造成文化集聚区。同时,艺术家是有限的,大师也是有数的,他们不会长期工作在二线城市,基本上集中在几个知名的大城市。所以,一些所谓的专家们不经过实际操作,只是略加分析北京、上海等园区的外在形成状况,就盲目引导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复制。”
  
       杜建峰说:“今年春节前,我受邀随北京某大学专家到河北某地级市参加招商引资大会,该市就是未考虑地方特点,盲目效仿上海某园区,将19世纪的老工厂,花几百万元策划费,在伪专家引导下投资3.5亿元改造费,建设成了一个既不原始也不现代的所谓文化产业集聚区,至今除卖小吃的,无任何文化企业入驻。”
  
       据了解,在各地文化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问题也随之凸显。如园区功能定位雷同、缺乏特色、多头管理、恶性竞争,甚至是以文化产业园区之名,搞房地产开发……
  
       管理不当 定位不明确
  
       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动辄需上亿元,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亿元。由于投资的巨大,目前只有少数能维持收支平衡,多数园区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但这是造成现在大部分园区亏损的本质原因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对此予以了否定。他表示,问题关键在于园区运营商是不是真正把园区定位为文化产业的集聚区。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功能,就是要通过产业的集聚,来做大文化产业。
  
       根据文化部发布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定义,文化园区就是“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陈少峰指出,如果文化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就会出现亏损。现在很多园区运营商,并没有明确做文化产业园的目标,只是利用政策来做事,比如进行圈地,然后尽快地把地卖掉、把房子出租等等。最后,园区有的成为了普通的物业,有的成为了普通的商业,有的成为了艺术家的工作室,有的成为了文化交流的活动场所。
  
       对此,杜建峰也表示,真正健康发展的集聚区不是投入了几个亿就能成为市级、区级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而是要靠园区的入驻企业来带动整个园区的产业发展,逐步形成文化行业的相互合作才能使园区产生附加值。投入再大,如果园区最终还是以收取房租为主要盈利点,那只是变相地产或者叫文化地产而已。这其中有房屋、土地成本,而收入又是有限的,所以华而不实的盲目投资对文化产业园区的持续发展是不利的。
  
       发展产业链 明确退出机制
  
       目前对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政府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但是一些园区运营商一味依靠政策与资金,对园区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良性的运转规划。对此,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丰春秋表示:“靠政策、资金吸引企业是没戏的,那些钱也撑不起企业的发展。首先是区位,然后是市场,最后是政策优势,这才是企业选择一个地方落户的原因。市场在哪里,客户在哪里。政府只是服务功能,而不是吸引企业落户的筹码。”
  
       而杜建峰也指出了集聚区经营的奥妙——“产业链”。他表示:“根据多年规划和经营集聚区的经验,集聚区的定位不要太专业或者太专一,一定要在传媒、影视、音乐、动漫、出版等领域形成产业链,使某个行业的上、中、下游产品均衡地得到排列,从上中下游链接到产业的中高低端产品服务以及产业最高端的名企、名人,带动形成真正的产业链,才能使集聚区健康发展。”
  
       陈少峰同时建议政府对于集聚区的发展,可以实行一种激励机制——政府可以优惠、补贴文化产业集聚区,但是补贴和优惠必须根据该园区是否真正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成就。而且不要提前把优惠全部用完,将优惠的一部分作为奖励,奖励将园区集聚做得好的运营公司。那么,园区运营公司才会更加积极地吸引文化企业入驻,帮助这些文化企业共同成长。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吴江波曾在第五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论坛上指出,未来文化部将加强对国家级园区基地的管理考核,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甚至撤销,明确建立退出机制。
  
       另外,根据文化部发布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将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过2个。原则上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国家级园区也不超过2个。而且各地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需要具备9个方面条件,缺一不可。比如要符合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当地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要占到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内文化产业的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指标要居国内或当地的领先地位。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规范运营两年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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